公平待客原則

目的

京城銀行(下稱本行)透過本原則,建立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之企業文化,以「公平待客原則」為企業文化之核心,並使之成為企業整體共同遵循之價值體系與行為準則。

公平待客原則政策主要內容

  • 訂約公平誠信原則:

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與客戶訂定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

  • 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

對於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

  • 廣告招攬真實原則:

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確保廣告招攬內容之真實。

  • 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

充分瞭解商品特性及客戶之相關資料,以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客戶之適合度。

  • 告知與揭露原則:

以客戶能充分瞭解之文字或其他方式,說明金融商品或服務之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

  • 酬金與業績衡平原則:

業務人員之酬金制度不得僅考量業績目標達成情形,應衡平考量客戶權益,金融商品或服務產生之各項風險。

  • 申訴保障原則:

建立消費爭議處理制度,訂定申訴處理程序及設立申訴管道。

  • 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

提供客戶商品或服務之人員,應具備各類法規對於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

  • 友善服務原則

產品之設計至銷售所有階段,均考量高齡、身心障礙與弱勢族群需求,並提供公平合理與友善便利之服務。

  • 落實誠信經營原則

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規劃及推行相關措施,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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