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專區

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相關規定問答集─民眾篇(110.2.8)

係指民眾到非已建立業務關係之銀行辦理之現金交易,包括現金匯款、換鈔、繳費等交易。

洗錢防制法新制有攜帶或寄送新臺幣出入境問答

  1. 配合新修正「洗錢防制法」之施行,自106 年6 月28 日起,每名旅客出入境攜帶新臺幣限額10 萬元,超過部分應向海關申報。
  2. 超過部分如未申報,將由海關沒入;如申報不實,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沒入。
  3. 另新臺幣禁止寄送出入境,違反者亦適用沒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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