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核心關鍵,我們設有三位獨立董事,中立董事的比重達43%,使董事會充分發揮其監督經營績效、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的職責,另設有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強化公司治理架構。2016年,我們榮獲天下CSR企業公民獎【中堅企業組】第六名之殊榮,並在第四屆(2017年度)、第五屆(2018年度)及第六屆(2019年度)公司治理評鑑中,連續三屆經證交所評定為【前百分之五】之上市公司。為健全本行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提名制度,於2017年11月設置「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基於永續經營理念,我們將持續提升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工作之運作功能。
為了更加聚焦於環境(E)、社會(S)與公司治理(G)三大面向,於2015年12月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工作小組」,作為全行推行企業社會責任之最高指導單位。透過工作小組決議年度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或執行項目,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資料收集與工作追蹤,編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期望將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傳遞並落實至每一部門的職掌業務中,以維持長遠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