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理財服務

>

基金手續費優惠

基金手續費優惠

京城銀行 精選基金

注意事項

  1. 手續費申購優惠時點以申購日為準。單筆申購基金,須於本行營業日下午三點前完成,當次申購才生效;定期定額新申購基金,至遲應於指定扣款日之前一營業日下午三點前完成,當次申購才生效。上述申購如逾營業日下午三點,或為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生效,實際生效日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為準。
  2. 手續費折扣金額以本行牌告投資人支付申購手續費按本行各專案折扣比率計算至元止,原手續費及折扣金額皆以本行電腦系統記錄為準。
  3. 申購手續費及其他信託管理費等收費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及單筆或定期定額每次最低申購金額,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總約定書及相關規定辦理。
  4. 凡享有申購手續費優惠者,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注意事項,對本注意事項及其規則,本行亦保有取消、修改、暫停或終止及對優惠內容所有事宜作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如有變更者,將於本行網站 (http://www.ktb.com.tw) 公告,恕不另為個別通知,除不利益於已參與客戶之變更部分者外,有關變更內容經本行公告即生變更效力。
  5. 如有任何問題,可藉由本行客服專線06-213-5231聯繫本行。

基金投資警語

  1. 本行上架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行及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行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2. 有關基金應負擔相關風險(例如:投資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及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基金資訊觀測站本行網站下載。
  3. 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其中可能之最大損失為全部信託本金,投資人應依自行判斷進行投資。
  4.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本行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受託機構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5. 若委託人申購境內外基金之計價幣別與交易之貨幣幣別不同,當計算基金的淨資產價值,委託人須承擔產生之匯率風險及承受匯兌損失。
  6. 投資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7. 各基金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
  8.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最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向總代理人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查詢;並揭露於該公司網站。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9. 非投資等級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各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此外,部分非投資等級基金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由於美國Rule144 A債券僅限機構投資人購買,資訊揭露要求較一般債券寬鬆,於次級市場交易時可能因參與者較少,或交易對手出價意願較低,導致產生較大的買賣價差,進而影響基金淨值,應留意相關風險。部分基金雖依現行法規對Rule 144A債券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的30%,然而,該債券具有下列風險: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等,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10.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11. 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後收型基金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可能需支付0%~1%不等之分銷費用(按基金日平均淨資產價值計算),分銷費依各基金公司而有不同,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惟該費用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12. 現階段法令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20%,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網頁轉跳通知

提醒您,本服務由【京城證券】提供


您得藉由本行轉介予京城證券之開戶及相關代收件業務,於京城證券辦理有價證券自行或委託買賣有價證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前揭業務非屬本行本業業務,且未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經您確認後,本網頁即將跳轉至京城證券網站。


取 消前 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