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企業藍圖
企業永續發展是我們持續邁進的目標。除在金融本業,堅持穩健經營,也一直思考,企業對於社會的應盡之責?如何將資源送到需要的人手上?如何發揮自身影響力,帶動整個社會朝向正向的發展?
為此,京城銀行參酌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聯合國全球盟約》等制定訂有董事會通過之「京城銀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做為永續發展最高指導單位,底下則成立「永續工作小組」(又名:ESG工作小組)做為ESG推行單位,藉由組織化的運作、策略性的規劃,建立本行「治理」、「社會」、「環境」之重大性原則清單,評估各議題風險與機會、研擬相對應管理策略與行動方案,以降低衝擊與影響。
永續發展管理架構
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氣候風險與機會
在永續發展管理架構上,「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為永續發展最高指導單位,該委員會由董事會推舉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由獨立董事參與。另設有「永續工作小組」,每季召開會議,由副董事長做為小組召集人,營運管理部為整合單位,偕同其他總行各部室,負責訂定、檢討ESG政策、制度及管理方針,彙整、策劃全行ESG活動。並至少每年將永續發展執行成果、未來工作計畫等提「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討論後,提報董事會,並依董事會之建議進行調整。
2022年共召開4次「永續工作小組會議」,並於2022/2/21及2022/8/15將執行計畫與成果提「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討論後提報董事會,以審視本公司重要ESG策略、議題與關鍵重大事件,並決議後續管理方針。議案內容如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修訂、重大性議題分析、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2021年度永續發展執行情形、2022年度永續發展規劃、2022年上半年度永續發展執行情形、氣候風險財務揭露報告、溫室氣體盤查與查證規劃。並經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及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使『永續經營』與日常業務相結合,促進ESG各面向的發展,以及提升企業履行永續發展的執行成效。
聯合國於2015年提出全球永續發展目標(簡稱:SDGs),做為永續發展行動指引,我國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也依據本國在地化發展需求訂有臺灣永續發展目標(簡稱:T-SDGs),透過著眼於人(People)、地球(Planet)、繁榮(Prosperity)、和平(Peace)、夥伴關係(Partnership),促使國際、政府、機構組織和每一個人的合作與努力,至2030年時能夠消除貧窮與飢餓,實現尊嚴、公正、包容的和平社會。京城銀行在聚焦永續策略時,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臺灣永續發展目標(T-SDGs),納入發展策略及核心業務決策,實踐本行「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核心理念,善盡身為國際公民應盡之責。
京城銀行永續發展策略在呼應SDGs與T-SDGs的主要具體作為如下: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於2023年1月發佈《全球風險報告》,報告中顯示在地緣政治和經濟環境不平衡的世界裡,生活成本的增加將在兩年內加速惡化,而未來十年的最大挑戰主要是環境及社會面的危機,特別是環境風險。相較於2022年的十大風險,環境風險項目不單是在數量上呈現增加;由5項增加至6項,嚴重程度也上升,並更為強調應對氣候變遷採取行動的重要性。
響應全球氣候行動,京城銀行已於2021年7月簽署支持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TCFD),並參考TCFD框架依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大範疇於2021年永續報告書進行揭露。2022年,京城銀行持續精進氣候風險財務衝擊之掌握程度,採用綠色金融體系網路(The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NGFS)與政府間氣候變遷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AR5)之代表濃度路徑(Representative concentration pathways;RCPs),以及臺灣主管機關所頒布「2022年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落實與深化氣候風險的管理及資訊透明度。
京城銀行對於氣候相關的管理策略,主要環繞三個主軸,並以此做為逐年優化的方向:
本公司依照TCFD建議書架構,共辨識出與本公司相關聯的12項氣候風險項目及8個氣候機會項目,並邀請氣候行動小組成員評估對本公司業務、策略或財務規劃的衝擊(影響)程度及發生的可能性,繪製出本公司風險機會重大性矩陣圖。
風險類型 | 風險類別 | 風險說明 | 對應編號 |
---|---|---|---|
轉型風險 | 政策和法規風險 | 政府設定更嚴格永續規範或減碳目標,致使本公司相關營運成本增加,如:規定再生能源使用佔比、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等 | 1 |
政策限制導致現有資產提前沖銷或報廢 | 2 | ||
氣候變遷相關訴訟風險,如:旗下資產因氣候損害進而造成人員傷亡,衍生的訴訟案件 | 3 | ||
政府針對高碳排產業實施更高的碳稅或碳定價,影響旗下授信戶獲利及還款能力 | 4 | ||
技術風險 | 產品或服務被低碳技術所取代,如:實體轉至線上(如:FinTech) | 5 | |
消費者偏好/ |
消費者環保意識抬頭,對於缺乏環境友善的產品或服務喜好度下降,甚至抵制 | 6 | |
聲譽風險 | 投融資部位涉及重大永續爭議,影響利害關係人對本公司觀感 | 7 | |
實體風險 |
立即性風險 |
營運據點遭受天災,造成行舍、設備的損害,甚至營運中斷 | 8 |
暴雨與淹水造成授信戶停工、資產毀損與擔保品跌價損失 | 9 | ||
長期性風險 |
海平面上升使營業據點面臨淹水風險 | 10 | |
高溫日數增加,導致用電需求上升 | 11 | ||
久旱不雨影響企業產能,以及增加額外取水成本,進而侵蝕授信戶獲利能力 | 12 |
機會類型 | 機會類別 | 機會說明 | 對應編號 |
---|---|---|---|
機會 | 資源使用效率 | 擴大使用節能、節水設備 | 1 |
推廣電子帳單,減少紙張列印 | 2 | ||
能源來源 | 增加使用低碳能源,有助於降低化石燃料價格上升潛在風險 | 3 | |
產品和服務 | 響應綠色產業政策,提升綠色融資金額,增加放款客戶及量能 | 4 | |
提供數位化產品及服務,減少客戶往來實體分行碳足跡 | 5 | ||
市場 | 增進電子化交易,觸及更多元化的客群 | 6 | |
透過融資綠色產業,掌握新的市場機會 | 7 | ||
韌性 | 規劃綠色融資及投資方針,提升綠色金融商品之廣度與深度 | 8 |
京城銀行以綠色金融體系網路(The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NGFS)2021年所產出之情境架構,選取Net Zero 2050、Delayed Transition及Current Policies做為轉型情境因子主要依據,並以IPCC之RCPs情境產製實體風險相關因子,再進行對應整合。
京城銀行2022年度氣候風險情境設定如下:。
情境 | 情境一 | 情境二 | 情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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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FS 情境 | Net Zero 2050 | Delayed Transition | Current Policies |
情境主軸 |
即刻進行有秩序轉型,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 |
延後(2030年)執行轉型,2050年仍達巴黎協定目標 |
無新增減碳作為,維持既有政策 |
本世紀末升溫幅度 |
1.5℃ | 1.8℃ | 3℃+ |
轉型風險說明 | 有序轉型情境 | 無序轉型情境 | 無政策情境 |
IPCC RCPs情境 |
RCP 2.6 | RCP 2.6 | RCP 8.5 |
碳價 |
2030:US$156 / 噸 2050:US$437 / 噸
|
2030:US$ 0 / 噸 2050:US$829 / 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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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US$ 0 / 噸 |
GDP成長率 |
2030:3.23% |
2030:1.46% |
2030:3.0% |
失業率 |
2030:3.92% |
2030:4.61% |
2030:4.15% |
氣候風險因子 | 風險傳導途徑 | 分析業務別 | 風險因子傳導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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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風險 | 政策與法規-碳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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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 預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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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 預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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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風險 |
極端降雨淹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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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 預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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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 預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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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旱缺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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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 預期損失 |
在上述氣候情境架構下,我們用以評估京城銀行國內外授信、國內外票債券及股權投資之信用風險參數違約機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PD)、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加壓後的損失變化情形,並以涉險資本值(Capital at Risk)呈現評估結果。
發現,2050年各情境下的預期損失均較2030年高,顯示整體氣候風險隨著時間演進而加劇。比較不同情境間的差異,情境一與情境二均採取轉型作為,但情境二假設初期轉型步調和緩,至2030年才採取較為積極的轉型策略,因此2030年的情境二較情境一需承受更高的轉型風險,並隨著時間推演至2050年,同時遭受更高的實體風險衝擊。
2030年情境分析結果顯示,情境一及情境二雖同樣面臨轉型風險,2030年情境一信用風險略高於情境二,主因在於政策改變帶來的衝擊已逐漸顯現,然而至2050年則情境一的信用風險則顯著低於情境二。
2050年時,一般企業授信業務各情境的涉險資本值均較2030年高,特別是情境二。顯示無序轉型下,2050年在承受實體風險下同時遭受更高的轉型風險。
2030年時,情境二的涉險資本值顯著高於情境一。主因為情境一與情境二均有轉型作為,然而情境二假設於2030年才開始採取較為積極的行動,而政策異動對總體經濟的影響往往在轉型初始的5至10年間為最大,之後逐年削減,且越積極的行動對總體經濟的衝擊程度也越高。也因此,2030年個人授信業務在經濟成長率低、失業率高的情況下,易承受較高的信用風險。
在2030年,情境一的預期信用風險損失率(EL%)高於情境二,較基準平均約增加10個基點(basis point;0.01%),主要反應短期內政策調整帶來的衝擊。在2050年,情境二的預期信用風險損失率則高於情境一,平均約增加42.2個基點,反應隨著時序推進下,實體風險帶來的影響日益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