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5

訊息公告

本行自105年11月起調整基金對帳單寄送方式

親愛的客戶您好:
本行自105年11月起,調整基金對帳單寄送方式,說明如下:
 
  1. 紙本寄送刪除戶籍地址選項。
  2. 取消不寄送的選項。
  3. 新增雲端自行讀取選項。
 
修訂後選項 現行選項
□ 寄送紙本至通訊地址
□ 寄送電子對帳單至e-mail
□ 寄送至雲端自行讀取(雲端對帳單保留六個月)
□ 寄:□ 電子對帳單 □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 不寄(分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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