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訊息公告

全國公司必須於110年3月31日前辦理公司法第22條之1所定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之年度申報

為強化我國洗錢防制,公司應於110年3月底前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以免受罰,洽詢電話:412-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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