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招標及決標公告

【招標公告】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標售公告

公告標售本行如附表所列之不動產。

  1. 標售不動產:如附表。
  2. 標售底價:新臺幣壹億叁仟伍佰萬元(NT$135,000,000)
  3. 投標保證金:新臺幣伍佰萬元(NT$5,000,000)
  4. 投標人資格:
    凡法令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權購置不動產之法人及自然人均可投標。但得標人如依銀行法第75條第4項規定,屬於本行利害關係人者,應俟本行依法定程序提報董事會決議,始確定得標與否。
  5. 領標方式:
    投標人應於標售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2年08月17日止,在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5:00止,不含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內向本行行政管理部余先生(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一段506號6樓,電話06-2139171分機0616)洽索投標單、投標信封及「投標須知」(含附件不動產買賣契約、不動產租賃契約)。
  6. 投標方式:
    採通信投標。民國112年08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投標人應將投標單與保證金票據密封於保證金封存袋後,寄至「臺南成功路郵局第806號信箱」。
  7. 預定開標日期時間及地點:
    民國112年08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本行第一金融大樓(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一段506號6樓)會議室開標。如預定截止投標日或預定開標日遇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開標順延至次營業日同時間、地點。
  8. 投標保證金:
    (一)保證金應依上開說明三規定金額繳付。
    (二)保證金限以本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發之銀行付款支票(例如臺支、銀行本支)繳付。票據毋須記載受款人。但如記載受款人,受款人限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得標人如違反「投標須知」第十四或十五條之規定,保證金由本行沒收。
  9. 開標前,本行得隨時以本行公開網站公告變更標售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亦得由主持人於原定開標日期時間、地點宣佈變更或停止,投標人不得異議。如停止標售,各投標人所投遞之標單原件退還。
  10. 未盡事項依「投標須知」辦理。
  11. 本公告或「投標須知」如有錯誤或修改,一律以本行公開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12. 如需詢問標售事宜,歡迎電洽本行行政管理部余先生(電話:06-2139171分機0616)。

附表:不動產標示記載如有不符,以所轄地政事務所登記簿記載為準。

不動產之標示

編號 不動產標示/門牌 面積(平方公尺) 權力範圍 備註
1 嘉義縣中埔鄉北興段953地號 6.20 全部  
2 嘉義縣中埔鄉北興段971地號 1045.82 全部  
3 嘉義縣中埔鄉北興段1106地號 42.89

全部

 
4

嘉義縣中埔鄉北興段625、626、627、628、629、630、631建號;門牌: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中山路五段867號)

2761.82 全部  
使用分區 依主管機關之編定為準。
標售底價

新臺幣壹億叁仟伍佰萬元

保證金金額 新臺幣伍佰萬元
點交情形

點交否: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建物部分依標售實際現況點交

備  註
  1. 標售不動產售出後,得標人應將標售不動產之建物第一、二層出租本行作為營業廳,租期10年,每月租金新臺幣12萬元。租賃關係下權利義務約定如附件「不動產租賃契約」。得標人應同意簽訂附件「不動產租賃契約」並辦理公證
  2. 按現狀標售,本行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包含物及權利瑕疵)。
  3. 本案係採總價標售,以加總投標人就各標售不動產所填載之個別價金所得之總價最高、且高於標售底價者得標,得標人或任一投標人均不得異議。
  4. 關於953、971、1106地號共三筆土地及建物價格(含建物之營業稅)之分拆比率為:土地80%、建物20%,建物之分拆金額計算至萬元(萬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餘為土地價格。
  5. 標售不動產出售時,本行得以出售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現值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買受人不得異議。
  6. 標售不動產面積已登記者,依所轄地政事務所登記簿記載為準。未保存登記建物面積,則依實際現況為準,買受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要求減少價金。未保存登記部份是否合乎法令、可否辦理登記,均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處理。
  7. 其他事項詳如附件「不動產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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