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訊息公告

【存款專案】「小龍納福」定存專案辦法

專案內容

  1. 專案對象:個人及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團體或其他法人組織在本行開立新台幣(以下同)存款帳戶者。
  2. 專案期間:114 年 2 月 25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3. 定存期間:一個月期,每筆存款起存日需於專案期間訖日前。
  4. 優惠利率:固定年利率 1.275%。
  5. 金額限制:本專案起存金額為壹仟萬元(含)以上,同一專案對象本專案定存金額上限為參仟萬元。
  6. 申請方式:
    (1)申請制。
    (2)申請人向本行營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下稱受理分行),經受理分行轉送業管單位審定後起存,自本行審定通過日後起存本專案之利息。
  7. 資金來源:
    限為專案期間匯(存)入本行之「新資金」,受理時以申請人 113 年 12 月份在本行之活期性存款帳戶總存款平均餘額為基準(含台、外幣,備償戶存款除外),超過之部分始得申請適用本專案,資金如係直接或間接來自申請人在本行之帳戶或其他關聯帳戶(非同一 ID帳戶;以本行認定為準),恕不適用。自審定日後如經本行發現申請人顯有故意規避之事實,本行得立即解除申請人就本專案之申請。
  8. 注意事項:
(1)付息方式:本專案採單利計息,到期付息,如付息日遇假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
(2)存單解約:
a.中途解約即終止本專案優惠計息方式,未滿一個月不予以計息。
b.須提前兩個營業日以上填具「京城銀行小龍納福解約申請書」予本行。

 

申期人得辦理自動展期,展期次數不得超過專案期間到期日。

本行有權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專案活動的權利(包括但不限金額、利率與計息方式),調整後內容以本行最新公告為準,不另書面通知。

本專案未規範事項,悉依本行存款開戶申請書、存款業務總約定書、其他約據或相關法令辦理。

其他 114年度存款專案

  1. 新台幣【億在京城】定存專案
  2. 新台幣【金蛇滾利】定存專案
  3. 新台幣【活存階梯優利】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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